在紛繁復雜的現代社會,“設計”二字頻繁出現在我們周遭,但它究竟包含了怎樣豐富而多元的內涵?本文將透過動詞、名詞與形容詞三種視角,結合實例與思考,帶您全面認識“設計”這一既熟悉又常被誤解的概念。
“設計”一詞如同圣經中“愛”字的多義,在英文里既可作動詞、名詞,也能用作形容詞;在不同語境下,又會衍生出更細微的含義與聯想,使得“設計”對不同的人而言,往往擁有截然不同的指向。我們既可能把它視作一連串具體行動的總稱,也可能將它當成某個產物的代名詞,或是某個行業領域的專有標簽。
在日常語言中,人們常以“設計”(design)來概括一系列行為:繪制草圖、收集數據、交流想法、解決問題、權衡取舍、評估概念……這些具體動作,雖各自指向不同的步驟,但都可視為“在做設計”。
難以直觀察覺的過程
與“思考”“渴望”“認知”等動詞相似,設計的核心活動往往不易直接觀察。我們必須將其拆解為更具象的動作,才能看見設計的實施軌跡。
“廣義設計”與“狹義設計”的張力
當有人說“我在設計一輛汽車”時,具體行為或許是在做三維建模,也可能在研討用戶需求——這兩者“都是”設計,卻“又不只是”設計本身,于是形成一種似是而非的悖論:做任何和“創造”“解決”相關的動作,都算是設計;但任何單一動作,都不足以等同完整的“設計”。
動詞“設計”對應的結果,便是名詞“設計”(a design)。然而,這個名詞同樣指向多元:
概念層面:初期提出的設計方案——“這個設計不適合長發用戶”。
工藝圖紙:指導制作的圖紙或藍圖——“這份設計圖在加工中心上需多長時間?”
成品評價:對最終產品的總體印象——“我開了這輛貨車十年,它的設計真的很經典”。
可見,“設計”一詞在不同階段、不同語境下,都可能指代截然不同的“產出物”,無論是紙上的草圖、中期的三維模型,還是最終推向市場的成品。人們常借助“交付物”“成果”“工件”等詞語來避免歧義,但往往仍不足以涵蓋“設計”在過程與結果之間來回迭代與演進的復雜性。
當“設計”被用作形容詞時,它通常用來限定或強調后續名詞所屬的領域:
設計思維(Design Thinking):不僅僅是“思維”本身,而是專指應用于創新與問題解決的設計方法論。
實驗設計(Design of Experiments):與“實驗過程”區分開來,專指在科學研究中規劃“要如何做實驗”的系統方法。
系統設計、工業設計、室內設計、網頁設計、服裝設計……:各式“設計”前綴,都是在為“設計”這一大范疇中的子領域進行限定。
然而,有時形容詞“設計”也會反向作用,如“設計過程”(Design Process)與“過程設計”(Process Design)在使用頻率與含義側重點上并不相同,這要求我們在表達中多注意語序與搭配,以免產生歧義。
標簽化的便利:通過為“設計”加上前綴或后綴,我們能夠快速定位討論的范圍與方法,比如“界面設計”與“體驗設計”的差別,一目了然。
概念混淆的風險:當團隊內部對“設計”一詞理解不一時,很容易造成溝通障礙——有的人關注“流程”、有人關注“產物”、有人專注“策略”,而彼此未能明確指涉的對象。
因此,設計師與相關協作者應當在項目伊始,就就“設計”一詞的含義達成共識:我們指的是哪一階段、哪一動作、哪一種成果?或者,在哪個維度(美學、功能、體驗、商業價值)上要重點發力?
明確角色與階段
當你說“我要做設計”時,可進一步說明:“我將進行用戶訪談與需求分析”或“我準備打磨高保真原型”。
區分“設計”與相關術語
用“交付物”“成果”“產出”來替代含糊的“設計”名詞,用“過程”“階段”“環節”來限定“設計過程”的具體范疇。
善用形容詞與補語
如“概念設計”“細節設計”“系統設計”“可制造性設計”“可持續設計”等,更精準地傳達你的關注點。
建立團隊共識
在項目文檔與溝通中,統一術語定義,必要時附上術語表,避免不同成員對同一詞匯產生不同解讀。
縱觀上述,“設計”一詞雖多義,卻也是一種便捷的高階概念,能夠涵蓋從創意萌發、概念驗證,到落地執行、持續優化的完整路徑。作為設計師,我們無需放棄對“設計”一詞的使用,反倒應當洞察其多重面向,在實際工作中靈活運用,并與團隊保持良好溝通。唯有如此,才能在紛繁的項目細節中找到清晰的指向,讓“設計”真正成為引領創新與價值創造的那根紅線。
歸根結底,用一句看似簡單的自我矛盾來收尾——“用設計思維去設計設計”,以此提醒我們:在不斷往復的迭代過程中,認識與創新從未止步。